近期,Beat365发现有未经我单位授权的第三方,擅自生产及销售带有“Beat365官方网站”字样的白酒商品。该行为严重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第二款“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(包括简称、字号等)、社会组织名称(包括简称等)、姓名(包括笔名、艺名、译名等);”之规定,已构成字号侵权行为,严重损害了Beat365的合法权益及声誉。
在此,Beat365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Beat365名称及相关标识是我方依法注册并拥有的合法财产,任何未经我方书面授权的使用行为均为侵权行为。
二、Beat365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Beat365企业名称生产、销售酒类商品。市面上销售的任何标注有Beat365企业名称或近似标识的酒类商品,均与我方无关。
三、Beat365强烈要求相关侵权方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、销售、宣传含有Beat365企业名称或近似标识的产品,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。
四、Beat365将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,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,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,以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。
联系人:国有资产管理处无形资产管理科朱老师
联系电话:010-65783016
特此声明
Beat365官方网站
2025年2月24日